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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地下空间沦为城市“空洞”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i自然     浏览:1403次

向地下要空间,是存量时代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承载美好生活愿景的“地下城”,不能沦为需要遮掩起来的城市“暗疮”,而应是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媒体近日拍摄的图片显示,沈阳市府广场上多个被帷幔遮盖的区域,四周围栏上可见“禁止攀爬”“小心坑洞”的提示牌。

“地下商城的绿色帷幔就像是城市牛皮癣一样贴在沈阳城市的中央。”一位长期关注沈阳城市更新的本地资讯博主,在2020年一篇以市府广场为题的博文中无奈地感慨。历史图片显示,2013年改造后的市府广场与沈阳市民初次见面时,已经覆盖着一块块绿色帷幔了。

地下空间闲置在沈阳部分区域成为经年未愈的“沉疴”,与该市始于10余年前的地下空间大规模开发有着较为明显的关联。

2012年9月《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发布的报道,仍有遗迹可循。规划按照“立体城市”的理念,计划用8年时间将沈阳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扩大至5000万平方米,大约是原有面积的4倍,在沈阳的地下形成8座“新城”,开发深度30米。到2014年,沈阳已有1325个地下空间项目竣工,建筑面积约1163万平方米;906个项目在建,面积约1485万平方米。

“规划将地下空间作为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构建交通、市政、防灾、商业等综合功能协调发展的地下空间网络,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编制单位这样介绍上述规划。沈阳当年还制定了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办法,编制了太原街、中街、北站广场等重点开发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然而,看似很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地下建设,规划先行”,并未保障繁华地下城的规划愿景如约实现——除了从未开业的市府广场地下商业项目,还有两条整体停止营业数年的地下商业街所在的太原街和中街,正是沈阳那一轮地下空间重点开发的三大区域之二。

2012年,我国已有数十个城市编制了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当时就有专家担忧地下空间开发成为地方政府政绩比拼的新赛场,一拥而上、贪大求全。这样的担忧,放在今天也并非杞人忧天。在地下空间调查、规划控制、地下空间深层开发核心技术、配套设施建设、商业运营能力、产权登记等方面,地方政府十余年前要面对的困难和问题,今日也没有完全消散,如果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拿出切实有效的应对之策,很可能造成新的空间资源浪费。

因噎废食当然不可取。向地下要空间,是存量时代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沈阳的地下空间利用之路也没有停歇。按照2023年1月起施行的《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市和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建设等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该条例还规定了涉及城市地下空间安排的详细规划,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各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陆续批复,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内提高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编制的科学性与实效性,让自上而下铺陈的蓝图在现实中化为自下而上真正“被需要”的空间,以充满活力的城市空间支撑经济增长,是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级一级接下来需要面对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中,需要我们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等数据成果的分析评价为支撑,预判影响地下空间长久利用的各类因素,从面向实施的角度加强规划前瞻性研究,并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以“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国土空间规划,应对时移事易的种种变量。承载美好生活愿景的“地下城”,不能再沦为需要遮掩起来的城市“暗疮”,而应是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提出,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用“地下”换“地上”。《2023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蓝皮书》显示,截至2022年底,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呈现“三心六片三轴”的总体发展格局,其中“三心”是指三大城市群地下空间发展中心,分别为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这里也是我国新时期实现“功能复合、立体开发”集约紧凑型发展的重要区域。

深圳:继全国首部地下空间专项规划《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出台《地下空间管理办法》后,不久前,深圳《地下空间规划》已进入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深圳的《地下空间规划》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地下空间法规修订等工作同步开展、动态衔接,将进一步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完善、城市综合承载力提升。

上海:2008年出台的《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明确了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和报批程序以及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2014年,上海颁布国内首部针对地下空间的综合性地方法规《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随着“上海2035总规”的贯彻落实,新一轮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中。2021年3月,《上海市新城规划设计导则》发布,提出规模化开发地下空间,并提出重点地区地下建筑量达到地面建筑量50%左右。

南京:2021年,《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明确未来5年,南京市地下空间年增开发容量达400万平方米,并就地下公共空间、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市政系统、地下空间保护与适度开发利用体系、地下空间安全运行体系、地下空间智慧化管理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分项目标。

广州:2022年9月,《广州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出台。规划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应遵循分层利用、由浅入深的原则,规划期内以浅层和次浅层空间为重点开发区域,适当拓展次深层空间,深层空间(除局部桩基需要外)作为远景开发资源予以保护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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