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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17092次

各地图编制出版单位、各省市学会、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地图创作、出版,繁荣我国地图编制出版事业,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人民文化、日常生活以及国际交流活动,根据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测绘科学技术奖有关开展专项奖评选的规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8年度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申报与评选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2005-2007年期间各单位公开出版和内部出版的各类地图(含电子地图)均可申报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评选,保密地图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坚持评选质量标准优先,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原则。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编制出版的地图作品,不分其编制、出版单位,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地图的编制与出版单位为不同单位的,应协调一致申报,明确申报单位。

三、评选奖级和地图评审分类

(1)裴秀奖分金奖、银奖、铜奖三个等级。

(2)地图作品分三类分别评选:一是大型类地图作品,系指16开本(含16开本)以上的大型地图集、9全张以上(含9全张)全国、区域以及世界性大挂图;二是小型类地图作品,系指16开本以下的地图册,9全张以下的拼幅、单张图;三是各类电子地图(含网上地图)。上述三类地图作品就其地图内容可涵盖各类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

四、评选程序

1、申报

2、形式审查与审读

3、评审

4、通过媒体公示

5、批准

五、申报和提供评审材料

1、填报参加评选的申报表,模拟地图、电子地图分别填报(按《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评选办法》附表一、附表二填写);

2、提供政府审图机构批准的地图出版批准号、审图号和地图技术检定书复印件;

3、如地图内容涉及保密问题,应有政府保密机关的审查批准复印件;

4、参评地图样本(电子地图光盘)一式二份。

六、公布评选结果与表彰

对评为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地图作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今年11月份召开的中国测绘学会年会上授奖。裴秀奖以奖牌、证书形式发给。地图编制与出版单位不为同一单位的,则分别发给。

七、经费

对申报参加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单位要收取一些费用,主要用于评审会议、证书奖牌制作、宣传、邮电等费用开支。

收取报名费:800元/每个地图作品

收取评审会议费:4000元/大型类地图作品、电子地图

3000元/小型类地图作品

如所申报地图作品未通过形式审查,不能入围评审,则退回评审会议费,不退报名费。

具体评选工作请阅读“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评选办法”及其附表。申报截止日为4月30日。

联系地址:

中国测绘学会秘书处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7号1-3-7B       邮编:100037

联系人:谭吉安

联系电话:(010)88586273          传真:(010)88586272    (010)88586472        

E-mail:b23@cast.org.cn   csgpc@sina.com

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户名:中国测绘学会  

帐号:0200001409014407302

附件: 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评选办法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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