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中心 >媒体声音
陕西地形级(省级层面)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定通过评审
发布时间:2024-02-22     来源:i自然网站     浏览:4623次

2月2日,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在西安组织召开《陕西省地形级(省级层面)基础地理实体 数据规定》专家评审会。 

会上,编写组从文件编制背景、基础地理实体的国内现状、陕西省地形级(省级层面)基 础地理实体的数据产品设计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专家组审阅了相关文档资料,对数据规定的内容、精度、选取与表示原则、数据组织、质量控制等进行了质询和讨论,一致表示数据规定的内容完整、指标合理,符合地形级(省级层面)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生产的技术体系设计,同时兼顾了陕西省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技术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前瞻性,对于支撑陕西省新型基础测绘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地理实体是现实世界中占据一定且连续空间位置和范围、单独具有同一属性或完整功能的地理对象,基础地理实体通过基础测绘手段采集和表达形成,是其他地理实体和相关信息的定位框架与承载基础,是新型基础测绘的核心产品之一。陕西省地形级(省级层面)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定按照新型基础测绘体系要求,以现有的国家新型基础测绘和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系列文件为依据,在满足新型基础测绘对新产品模式要求的同时,可解决现行基础测绘产品的应用需求,有效避免基础测绘和地理实体同类型数据重复生产、更新以及现势性不一致的问题,达到“一测多用”的目的。 

下一步,编写组将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数据规定进行认真修改,并根据国家最新技术文件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
民政部
中国科协
京ICP备1403731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220号
主办:中国测绘学会    技术支持 :江苏润溪时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3881345      邮箱地址:zgchxh1401@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西裙楼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