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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沿革——陕西省
发布时间:2022-12-05     来源:     浏览:24789次

陕西省  

因周朝以“陕原”(现在的河南陕县境内)为界,以西称“陕西”而得名。简称“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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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时安史之乱后设陕西节度使。

宋初置陕西路,为“陕西”作为地名之始。

元中统三年(1262年),置陕西四川行中书省,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置陕西行省。

明时置陕西布政使司。

清时置陕西省。

中华民国时期仍为陕西省。

1936年起,中国共产党先后设陕甘宁省、陕甘宁边区。

1950年撤销陕甘宁边区,复设陕西省。

西安市

取“安定西北”之意而得名。古称长安,别称西都、西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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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秦、西汉、新、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唐历朝曾为国都。

秦时为内史地。

西汉时置京兆尹,后改为京兆郡。

唐时改京兆郡为京兆府。

宋至元初仍置京兆府。

元时置安西路,后改为奉元路,曾为陕西四川行省、陕西行省治所。

明时改奉元路为西安府。

清沿明制。

中华民国时期,1927年设西安市,1930年撤销,1932年曾决定成立西京市但仅筹备,1944年复设西安市,1947年至1949年曾为直辖市。

1954年起为省辖市。

1994年起为副省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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