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因周朝以“陕原”(现在的河南陕县境内)为界,以西称“陕西”而得名。简称“陕”。
唐时安史之乱后设陕西节度使。
宋初置陕西路,为“陕西”作为地名之始。
元中统三年(1262年),置陕西四川行中书省,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置陕西行省。
明时置陕西布政使司。
清时置陕西省。
中华民国时期仍为陕西省。
1936年起,中国共产党先后设陕甘宁省、陕甘宁边区。
1950年撤销陕甘宁边区,复设陕西省。
西安市
取“安定西北”之意而得名。古称长安,别称西都、西京等。
西周、秦、西汉、新、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唐历朝曾为国都。
秦时为内史地。
西汉时置京兆尹,后改为京兆郡。
唐时改京兆郡为京兆府。
宋至元初仍置京兆府。
元时置安西路,后改为奉元路,曾为陕西四川行省、陕西行省治所。
明时改奉元路为西安府。
清沿明制。
中华民国时期,1927年设西安市,1930年撤销,1932年曾决定成立西京市但仅筹备,1944年复设西安市,1947年至1949年曾为直辖市。
1954年起为省辖市。
1994年起为副省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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