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持续发挥学会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重要作用,科学、客观地评判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不断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中国测绘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即日起启动2026年测绘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委托函(包括word版)、本会团体会员单位缴费证明材料。
2.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包括项目投资及取得效益等)。
3.PPT汇报材料(含科技成果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介绍,科技创新是重点,科技查新报告关键页)40分钟以内,同时需提供PDF版。
4.有资质的查新单位出具的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5.专利证明,检测、验收、应用报告,代表性论文专著等评价其他附件材料。
二、材料审核与评价方式
1.材料不合格项目,学会不予组织评价(鉴定)。
2.材料合格项目,评价(鉴定)会议时间在提交材料15日之后(视实际情况而定)进行,会议当日出具评价(鉴定)意见。
三、其他事项
1.受理非涉密科技成果(单位出具脱密检查证明)。
2.2026年测绘科技成果评价没有受理时间限制。
3.委托函及相关材料请发至学会邮箱。
4.科技成果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测绘学会
联系人:黄青青 010-63881348 18611719878
马志勇 010-63880455 13488819525
邮 箱:pingjia_2025@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院,中国测绘学会(100036)
附件:
2.关于开展2026年测绘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的通知.pdf
2025年12月1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