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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3     来源:中国测绘学会     浏览:409次

本会各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是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科研院所和高校、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相关规定和《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测绘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即日起开展2026年度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国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主要从事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院、所、校、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应主要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或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在行业中具有较为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健全的研发机构,研究、开发及试验条件较为完善,研发经费投入较高,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较丰富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及科研团队。

2.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课题,或主编、参编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3.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具有有效的专利、软件著作权,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4.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较为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业务占有率。

5.当申报单位为企业时,应为省级、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推荐要求

1.根据学会团体会员权益,各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行申报,也可通过分支机构、省级学会推荐。拟加入学会团体会员的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视为学会准团体会员,也可直接向学会申报(申报材料与入会申请须一并提交,且于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

2.各分支机构和省级学会可推荐本领域本区域优秀单位数量不超过3个。

3.本评选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已获得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原则上3年内不重复申报。超过3年若再次申报,评选时将以前次入选后取得的新成果为主要依据。

四、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不受理纸质材料。请登录学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fw.csgpc.org),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2026年1月30日起可以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完申报推荐表并确认无误,导出PDF文档,签字、加盖公章后,再次扫描成PDF格式文档,上传至系统附件中。

3.申报或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17点。

五、其他

评选工作不收取参评单位任何费用。

中国测绘学会学术交流处

联系人:谢大尉      010-63881446

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QQ群:1076990605;相关事宜会在群内通知,请项目联系人务必实名(单位+姓名)加入,以方便后续的联系与交流,不再另行通知。可用手机QQ扫描下图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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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申报推荐表.doc

2.关于开展2026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测绘学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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