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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年测绘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     浏览:15436次

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各分支机构: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测绘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现就推荐2022年测绘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本年度测绘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我国测绘及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测绘科技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技术保障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

凡在2022年2月28日前通过科技评价、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推荐等级为一等奖或二等奖。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测绘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实行限额推荐。

1、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可推荐3项。

2、各分支机构可推荐3 项。

3、各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1项,如拟申报项目超过1项,需向学会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应与第一完成单位一致。

(二)自荐等级分为一等和二等。特等奖项目由评委从一等奖获奖候选项目中提名遴选,不需自荐。

(三)被推荐测绘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须填写《测绘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列;全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候选人亲笔签名。

(四)申报或推荐程序

1、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不受理纸质材料。请登录中国测绘学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fw.csgpc.org),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

2、在线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导出PDF文档,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项目推荐书”中,提交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改动。

3、相关附件,请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项目相关附件”中。

4、申报材料前需完成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登记。

(五)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六)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三、说明事项

(一)测绘科学技术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二)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中国测绘学会网站(cehui.csgpc.org)下载。

(三)本年度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四)进入终审答辩的项目,须由第一完成人本人答辩,如有特殊情况,经书面说明并经奖励办同意后,可由第二完成人现场答辩。不符合此条件者,取消项目答辩资格。

(五)获奖项目将由学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

(六)为了方便工作,请务必实名(单位+姓名)加入2022年测绘科学技术奖QQ群(二维码附后)。


联系方式:

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邮编:100830)

联系人:黄青青

电  话:010-63881348

邮  箱:125043074@qq.com        

QQ  群1:  343809723       QQ 群2:106959178

QQ  群3:  346312049


附件1、《测绘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推荐书填写说明.doc

附件2、申报项目信息表.doc

附件3、关于推荐2022年测绘科学技术奖的通知.pdf




中国测绘学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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